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历史变迁的进化博弈论解释

添加时间:2014-10-23 作者: 来源: 添加人: 杨永侠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历史变迁的进化博弈论解释

韩德军,朱道林

(中国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系,国土资源部农用地质量与监控重点实验室)

(1)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是以中央政府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导。通过运用进化博弈模型对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历史变迁的分析,得出不同历史阶段各利益主体的策略对比关系,中央政府的策略在整个农村土地制度变迁进化博弈过程中一直占绝对优势地位,造成博弈关系的进一步不均衡,引起微观主体的创新策略需求的加剧,这就导致农村土地制度的诱致性变迁的出现。

(2)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是一个由强制性向诱致性过渡的历史过程。通过分析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进化博弈关系以及演进过程,得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历史变迁是一个由强制性向诱致性过渡的历史过程。目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正处于宏观主体(中央政府)和微观主体(地方政府、农民和农民集体)博弈策略相抗衡阶段,现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充分考虑农民利益,赋予其更充分的权利。

(3)农民集体的角色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历史变迁中中央政府策略选择不完全的产物。农民集体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短时间内进行农村土地集体化后的产物,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历史变迁中中央政府策略选择不完全的产物,但由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历史上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中央政府制定政策,通过地方政府将策略表达出来,最终由农民集体执行,而农民是此政策最终反馈者。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该针对农民集体权能缺失这个制度缺陷,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农民土地使用权权能,逐步实现城乡土地制度的“一元化”,最终使得城乡土地制度具有良好统筹规划和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