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经历了长达50多年的发展,对其内涵和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清晰,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节约集约制度框架体系。
1956:发布《国务院关于纠正和防止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中浪费现象的通知》。
1986:第一部《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建设和乡(镇)村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
1995: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集约”概念在我国经济领域中的发展。1995年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经济工作的中心,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明确要走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即高产出、高效率、高质量、低消耗地实现经济增长,注重内涵发展、质量提高、追求效益,依靠科技进步和结构优化升级,实现规模经营和合理布局生产力等达到经济的增长。要不断摒弃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即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质量地实现经济增长,注重外延扩张、数量扩展、靠资金和资源的不断投入和积累支撑经济增长的速度。
1998:“6.25全国土地日”以“土地与未来——集约用地,造福后代”为主题开展主题纪念活动,旨在唤起社会各界对土地节约集约的意识,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999:“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作为国土资源大调查“土地监测与调查工程” 的重要组成部分,得以启动。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福州、天津、长春、济南、南京、包头、义乌等七个城市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试点,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了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的方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指标体系,编制了相关技术规程,为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了方法借鉴。200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出“实行强化节约和集约用地政策”。
2005:党中央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节约集约用地首次作为国家要求。
2006:设置“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工程项目”,进一步拓展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的调查评价领域,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为进一步控制城市无序扩张、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盘活城市存量土地、促进城市低效用地挖潜奠定基础,提供示范。
2008: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与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称为“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明确了土地利用管理的方向。在此期间,节约集约用地的内涵不断丰富,目标越来越明确,措施越来越完善,实践越来越丰富。
2008:《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颁布。
2008: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2011: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提出“落实节约优先战略”,要求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各类资源保障程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
同年,中央领导同志对节约集约用地相继作出一系列重要的指示:“加强土地资源节约和管理工作,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为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土地资源保障”;“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各类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在做好数量管控的同时,加强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
2012:中央领导作出了“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的指示,已将节约集约用地从土地管理的现实手段,变为13亿人的国家战略。
2012:召开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将“全面促进资源节约”作为其主要任务之一。2013:召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健全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2013: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已经上升到资源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高度。
2014: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发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基础,充分吸收地方成功做法和经验,在强化规模引导、优化用地布局、健全用地标准、完善市场配置、盘活存量土地以及动态监测、信息公开、建设用地普查、节地评价等方面,就节约集约用地做出具体规定。61号令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衔接,将现有制度规范提升为法律制度,这是我国首部专门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规定的部门规章,标志着节约集约用地迈上了法制化轨道,在制度建设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4: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文)。贯彻习总书记提出的“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指示要求,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指标。明确了四大主要目标和七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