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召开水流产权确权试点现场推进会

添加时间:2018-05-28 作者: 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添加人: 杨永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5月16日,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在江苏省徐州市联合召开水流产权确权试点现场推进会,认真总结试点以来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水利部总规划师汪安南主持会议。

  根据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经国务院同意,2016年11月,水利部、原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了《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方案》,选择宁夏全区、甘肃疏勒河流域、江苏徐州市、陕西渭河、湖北宜都市和丹江口水库等区域和流域开展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力争通过2年左右时间,探索水流产权确权的路径和方法,界定权利人的责权范围和内容,着力解决所有权边界模糊,使用权归属不清,水资源和水生态空间保护难、监管难等问题,为在全国开展水流产权确权积累经验。

  周学文指出,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相关地区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全力推进,在水资源确权、水生态空间确权和水流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和做法,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强调,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各试点地区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试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加强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推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和重大难题。按照改革要求理顺部门职能关系,密切协作配合,协力推进试点工作。继续加强跟踪督导,及时分析评估试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注重总结提炼改革经验,摸清改革路径、方式方法和重点难点,为深入推进改革工作提供借鉴。切实加强水资源和河湖保护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强化履责担当,更好地把水资源和河湖保护好、管理好。

  王广华要求,要充分认识水流产权确权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各试点地区要根据试点方案目标任务要求,稳步推进、如期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要发扬创新精神,大胆实践探索,注重解决关键问题和技术难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下一步自然资源产权确权登记积累提供借鉴。

  江苏、宁夏、甘肃、陕西、湖北、河南省(自治区)水利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相关市县负责同志,长委、黄委、淮委负责同志,水利部、自然资源部有关司局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