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2018年,全省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继续在19个县开展,每亩每年补助休耕资金500元。休耕区共布设休耕地块耕地质量监测点282个,2018年度休耕区土壤样品正在化验分析,预计2019年2月底完成休耕区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据了解,根据云南省特殊的自然条件,结合农民的种植习惯和作物种植节令,云南每年休耕制度试点从当年10月至次年9月完成,休耕方式为大春季和小春季全年性休耕。2018年,云南省休耕制度试点工作在19个县开展,涉及78个乡镇、204个村、27724户农户、87451个地块。
为强化对休耕工作的领导,云南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等9个单位为成员的省级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省农业农村厅编制了《云南省休耕试点工作责任书》,由厅领导与试点州市农业局主要领导签署,试点州(市)与试点县、试点县与试点乡镇均签订了休耕责任书。形成了省、州、县、乡、村各级联动,层层抓落实,休耕农户积极配合,群众满意度高的良好工作局面。省、州、县三级农业部门分别组成专家技术指导组,在休耕的关键农时,深入到村组、地块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2018年全省共组织开展休耕技术培训270余期,培训农户和技术人员24000余人次。
休耕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农业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改善。云南省种植业结构得以调整,绿肥、豆类、油菜、牧草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籽粒玉米种植面积逐渐减少,库存压力逐年下降;休耕替代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比前茬作物明显减少;随着农村老龄化趋势加快,部分农户将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休耕试点,即获得了地租,又解放劳动力,同时有力助推城镇化进程;对于因病致贫和缺乏劳动力致贫的农户,参与休耕制度试点,既减少了劳动投入,又可获得每亩每年500元的补贴,助力脱贫增收;通过耕地休耕,减少了云南省生态严重退化区种植强度,减少水土流失,总体看休耕区耕地PH值明显提升,耕地质量总体水平比较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