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发布

添加时间:2016-06-17 作者: 来源: 添加人: 杨永侠

划定减量优化区、存量挖潜区、增量控制区和适度发展区,明确各区土地利用原则和利用导向。将北京顺义东部等13片集中分布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保护,推进构建“一带十三区”区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格局

日前,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的行动纲领。据有关专家介绍,《规划》是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

《规划》强调,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总体要求和“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统筹考虑土地利用现状特征、存在问题、未来需求和发展条件,遵循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协同配置为纲领、以耕地保护为重点、以节约集约为主线的原则,合理安排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优化生态建设、耕地保护与城镇发展空间格局,积极推动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重点保障区域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升级转移3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的用地需求。

《规划》明确,在严格保护优质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空间格局优化统领京津冀协同发展各项土地利用任务。《规划》划定了减量优化区、存量挖潜区、增量控制区和适度发展区,明确了各区土地利用原则和利用导向。减量优化区需要通过建设用地“减量瘦身”倒逼城市功能提升,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将存量建设用地转化为生态用地;存量挖潜区不宜再进行高强度大规模建设,区域建设用地总量基本保持稳定,以存量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为主;增量控制区不宜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控制区域新增建设用地;适度发展区是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和京津产业转移的主要区域,应引导人口产业合理集聚,适度增加区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要求,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以稳定耕地保护面积、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统筹安排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协同发挥区域农用地功能为重点,推动区域现代农业协同发展。同时,强调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大力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将北京顺义东部等13片集中分布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保护,推进构建“一带十三区”区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格局。加快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更好发挥永久基本农田对防止城市蔓延的约束作用。推进地下水超采区耕地整治,强化污染耕地修复,加强地裂缝区耕地整治。

《规划》提出,全力支撑重点领域率先突破。从轨道交通、公路网、机场、交通综合枢纽、港口体系等几方面,切实保障交通一体化发展用地需求;通过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退耕还湿、推进重点区域退耕还林还草、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等措施,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建设;通过实施差别化用地计划和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等举措,支持产业升级转移。